網頁

2014年12月5日

保險箱保證金 將下調

【經濟日報╱記者韓化宇/台北報導】
 

有不少民眾抱怨,向銀行租保險箱,銀行收取的保證金費用太高,甚至高於租金。為加強消費者權益,金管會昨(4)日修正規定,要求保證金不得超過每期租金,新規定預計明年6月實施。

金管會昨日發布修正「金融機構保管箱出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」。金管會官員指出,銀行出租保險箱,經常會發生租約到期,但承租人忘記將保險箱內物品取回的情況。這時銀行便會從收取的保證金中,扣除逾期保管費用。

官員指出,大部分銀行收取的保證金會低於租金,但有些銀行保證金卻是租金的一倍,比如每期租金700元,有銀行保證金卻收1,400元。為減輕民眾負擔,金管會修正規定,要求保證金不得超過租金。

另外,現行規定,銀行如果要「破封開箱」,必須公證法規定的「公證人」在場。考量偏遠地區的銀行很難找到「公證人」,增列村里長或其他公正人士(如警察),也可替代「公證人」之角色。

據金管會統計,39家銀行中,有33家提供出租保管箱服務;23家信合社中,則有14家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