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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4月25日

105年報稅全攻略八/報稅列舉扣除 別漏掉2項新規定

2016-04-25 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/台北報導



綜所稅申報可採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申報,採用標準扣除額方式,不必檢附各種費用單據等證明文件,直接依定額申報;而列舉扣除額主要有捐贈、保險費、醫藥費、災害損失、購屋借款利息以及租金支出等六項,必須檢附各項單據申報。

要特別注意的是,今年有2項列舉扣除額相關的新規定,一是將醫藥費列舉扣除額中,可列報的身心障礙輔具支出項目放寬;另外,個人購買地上權住宅,今年起可比照購屋,貸款支出可申報列舉扣除。

因應財政健全方案去年上路調高標準扣除額,今年報稅採標準扣除額申報的納稅人將有減稅小利多。單身標準扣除額調高1.1萬元,為9萬元;夫妻標準扣除額則調高2.2萬元,為18萬元。

部分捐贈、醫藥生育費、災害損失等列舉扣除項目,都沒有金額限制,可完全核實減除,加上其他可以列舉扣除的項目後,總計單身者可列舉扣除的金額沒有超過9萬元,夫妻沒有超過18萬元,那就選標準扣除申報,最簡便。

為幫助身心障礙者,財政部放寬身障者若有輔具支出可列舉扣除的項目,減輕身心障礙家庭的負擔。

財政部官員表示,身心障礙者所使用的輔具費用過去也可列報醫藥費扣除,但是僅限於助聽器、義肢及輪椅3項。但因應醫療環境進步、復健輔具多元化以及民眾需求,因此財政部放寬,只要是依法政府可補助的身心障礙輔具,補助不足的部分可列舉扣除。

房價高、住不起,不少人改買較便宜的地上權住宅,但過去不能列舉扣除地上權貸款利息支出。為鼓勵購屋、減輕民眾購屋負擔,今年起報稅時,地上權住宅貸款可比照一般房貸,列舉扣抵房貸利息支出。

財政部官員表示,民眾買一般房屋或地上權房屋辦貸款,若本人、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辦竣戶籍登記,無出租、供營業或執行業務,為自用住宅使用,報稅時利息支出可享有最高30萬元的列舉扣除額,能省下不少稅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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