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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9月13日

保單轉換攻略10/活化保單 美中經驗可參考

2014-09-13 經濟日報 記者 蔡靜紋


解決人口高齡化問題,台灣正推動長期照護保險法立法、保單轉換、以房養老等相關措施,國外也有保單貼現、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等做法,過去幾年,偶有國際掮客來台推銷保單貼現,但因涉及較高道德風險,台灣並未開放也不合法,不受政府保障。

「保單貼現」盛行於美國,主要是重症患者或欲籌措養老金的老年人,透過保單貼現公司,將保單轉賣給第三人,取得一筆資金,通常是該保單死亡保險金的50%~ 80%;買進保單的第三人或保單貼現公司來說,便成為保單所有權人或受益人,可在被保險人死亡後,領取保險金。

保單貼現的獲利率與被保險人的生存期間相關,若被保險人存活得愈久、獲利率愈低,因而存在一定程度的道德風險,2004年全美最大保單貼現供給者互惠公司(MBC),便因涉及保單貼現詐欺及誤導投資人,遭勒令停業。

壽險人士表示,保單貼現以他人生命期限為投資商品的作法,可能被濫用,且有違反善良風俗,在台灣不合法,也未開放國外的保單貼現公司,在台設立仲介機構。

「以房養老」、「反向抵押養老保險」等作法,同樣是因應高齡化社會產生的養老方案,屬於資產活化,但限定由保險公司提供。

以房養老在美國、新加坡、澳洲等先進國家推行多年,甚至是養老收入重要來源之一。今年7月,中國大陸推動「反向抵押養老保險」,做法與「以房養老」相同,即民眾將住房抵押給保險公司後,被保險人依保險公司對房產的估價,定期領取養老年金直至身故,身故後房子則歸保險公司所有。

不過,目前大陸尚無業者推出反向抵押養老保險。壽險人士分析原因有三,首先是業務流程繁雜、保險期間較長、涉及領域廣,保險公司須面對利率、房價波動、長壽、現金流等難以估計的風險,且易受房地產、稅收政策等法令影響。

再者,土地使用權問題也是問題之一,因大陸國內房屋所有人擁有的僅房屋居住權,沒有所有權,因而降低保險業者參與意願。

其三,中國人將房子視為留給子孫遺產,非不得已不願賣掉,以致新政短期不易被消費者接受。(系列完)

閱報秘書/以房養老

2014-09-13 經濟日報 本報訊

衛福部2013年3月起試辦「以房養老」,民眾可將房產抵押給政府,由政府依餘命、房產價格等估算後,每月給付養老金至終身,過世後房產歸政府所有。

惟申請門檻頗高,須同時符合三項條件,包括65歲以上、無法定繼承人;單獨持有房子、無貸款;不動產價值不超過社會救助法所定之中低收入戶標準。因此至目前尚無人申請。

進一步分析,常見客觀問題為「有法定繼承人」,及房屋產權與人共有、房屋尚有貸款等。主觀方面,台灣民眾普遍存在「有土斯有財」觀念,加上老年人總希望留些財產給下一代,「以房養老」接受度尚不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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