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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4月30日

105年報稅全攻略13/去年大選捐款給柱姐 不能抵稅

2016-04-30 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/台北報導





去年適逢總統及立委選舉,採用列舉扣除申報的納稅人,今年若要申報政治獻金捐贈,有不少「陷阱」,要特別注意相關規定及限制,以免報錯。

財政部官員表示,依照《政治獻金法》的規定,對總統、副總統擬參選人的政治捐贈,須從總統、副總統任期屆滿前一年到投票日前一日。

但因今年申報去年的所得稅,所以去年可列報扣除的捐贈期間,壓縮成去年5月21日到12月31日期間對總統及副總統擬參選人的捐款。

至於納稅人在今年1月1日到1月15日間,對總統及副總統候選人的捐贈,要留到明年報稅時才能列報扣除。

安永會計師林志翔提醒,去年國民黨推薦的總統候選人出現「換柱風波」,參選人從洪秀柱換成朱立倫,洪秀柱不是總統大選的「擬參選人」,所以去年納稅人若有對柱柱姐捐款,不可以抵稅。

另外,《政治獻金法》對立委候選人的捐贈期間也有限制,是從立委任期屆滿前10個月到投票日前一日止,則比照前述對總統及副總統的限制,納稅人只有在去年4月1日到12月31日這段期間,對立委候選人的捐款才可以抵稅。

個人對同一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10萬元,且每一申報戶每年對各政黨、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捐贈之扣除總額,不得超過各該申報戶當年度申報的綜合所得總額20%,其金額並不得超過20萬元。

對政黨的捐贈,政黨推薦的候選人於101年度立法委員選舉得票率未達1%者,不予認定。新成立的時代力量、綠黨社民黨、信心希望聯盟及民國黨,因今年立委選舉推薦候選人得票率跨過門檻,捐款上述政黨符合可抵稅的規定。

同屋2筆房貸利息扣除 小心「少扣」
2016-04-30 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/台北報導

房貸族負擔沈重,稅法規定報稅時可申報列舉扣除。近年房價高漲,政府提供的政策性房貸額度有限,所以民眾常需搭配貸一般房貸才夠買一間房子,因屬同戶同屋購屋貸款,報稅列舉申報房貸利息扣除時,可合併計算兩筆房貸利息扣除額。

依法納稅義務人本人、配偶、受扶養親屬購買自用住宅所支付的貸款利息,如符合房屋為本人、配偶、受扶養親屬所有並辦戶籍登記,且無出租、營業或執行業務者使用,可於綜合所得稅申報時申報列舉扣除。

每戶只能申報一屋房貸利息扣除,2個門牌的房屋打通者,僅能選擇其中一屋列報,修繕貸款或消費性貸款不可列報。

有利息所得的房貸族要特別注意,列報房貸支出是以每年實際支付金額,減去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的餘額申報扣除,上限為30萬元。

例如,小民買房自住並辦妥戶籍登記,去年共付給銀行的房貸利息共50萬元,但在銀行全年有利息收入有10萬元。在申報購屋借款利息時,50萬元要先減10萬元,餘額為40萬元。因超過房貸支出扣除額上限30萬元,小民今年報稅只能申報30萬元房貸利息扣除額。

因每戶只能申報一屋房貸利息扣除,報稅系統在計算稅額時,只會計入一筆房貸支出,若同屋有2筆購屋貸款,可能會有「少扣」的狀況發生,必須手動修改調整,以免權益受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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